第四步:完成经历证明
2020-03-22 22:11:24
即证明考生本人具备取得CIA资格所要求的工作经历。本步骤与第五至第七步没有先后顺序,可以同步进行,但必须在3年成绩有效期之内完成,否则已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失效,无法取得CIA资格。
1. 填写工作经历并通过系统发送验证邮件
(1)在CCMS中考生主页上的“认证进度”下点击“管理我的认证”,进入“复核并提交”页面,点击屏幕左侧菜单栏中的“工作经历”,进入“经历证明”(时长要求)页面,页面上方根据考生学历/学位显示所需累积工作经历时长。
(2)点击“添加”,进入“经历验证”(考生)页面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添加的工作经历是否考生当前职务,选择工作经历起止时间,填写单位名称和职务,选择主要工作内容,填写该工作经历所在城市(此步骤中所有信息可填写中文),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所在国家和省份,点击“保存”回到“经历证明”页面。重复本步骤,直至添加工作经历累计时长满足取证要求。如需填写多项工作经历,请注意工作起止时间不应发生重叠。
(3)点击“继续”,进入“经历验证”(证明人)页面,选择证明人(证明人应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:①为考生目前在单位的主管,②为其他持有有效CIA/CCSA/CRMA等IIA颁发的证书的人员,工作经历证明人可以与品德证明人为同一人)当前状态,填写其姓名和邮箱,选择首选语言,点击“发送验证”。
(4)确认信息无误后,点击“发送验证”。此时在CCMS中考生主页上的认证进度下“经历证明”处显示提交时间,状态更新为“待审”。
2. 完成工作经历验证
(1)工作经历证明人的邮箱将会收到题为“请提供工作经历验证”的邮件,由证明人在邮件中进入证明链接,勾选“据我所知,(考生姓名)所报告的工作经历属实”,并点击“提交”,从而完成考生的工作经历证明(详见《关于认证过程中收到的各种邮件的说明》中的第4条)。
(2)考生本人会收到邮件,告知工作经历验证已被批准(详见《关于认证过程中收到的各种邮件的说明》中的第5条),CCMS中考生主页上的“认证进度”下“经历证明”处状态由“待审”更新为“已批准”,表明工作经历验证已完成。